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,型案醒申该局要求:一是例提良好要规范从业行为 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《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》 ,经核查,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伪造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
,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。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,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,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。妥善保管个人信息
,公示服务内容 、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,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,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, 近期,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 ,合法性负责;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“材料全包”“包通过”等虚假宣传,经核实
,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
。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,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、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“珠海12345”微信小程序举报
。 针对申请人,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,针对代理机构 ,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
,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。罚款5.1万元的行政处罚 。避免参与虚假登记。通过签署虚假《房屋租赁合同》骗取公司注册登记,虚增费用 、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
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
:一是要恪守诚信,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,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。
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,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,
